职业演员回应扮演他人父母骗婚 一句“不知情”能否免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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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演员回应扮演他人父母骗婚 一句“不知情”能否免责?!近日,一则“女子雇演员扮父母骗婚”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,剧情之离奇让网友感叹现实比剧本更离谱。事件中的职业演员王天佑声称自己签合同、领片酬,以为是在拍戏,对骗局一无所知,现已退出演艺圈。

王天佑的解释在舆论中引发热议。他通过经纪人接触到这项业务,并签订了合同。他两次参与演出:第一次在商场与“亲家”会面,片酬500元;第二次则出现在受害人的婚礼现场,片酬涨至1500元。从商场到婚礼,场景真实,人物关系复杂,但整个过程缺乏正规剧组应有的配置,显得异常潦草。

受害方透露,这场骗局早有前科。2022年,尹某某首次拜访郑家时就发送过“假父母”的照片进行铺垫。扮演“尹母”的另一位演员郑晓燕更是经验丰富,早在2021年就用同样手法配合尹某某诈骗另一名男子,甚至上演了“为女自杀讨说法”的苦情戏码。如此熟练的操作让人怀疑,参与其中的职业演员是否真的毫无察觉。

律师指出,判定演员是否需要负责的核心在于其是否知情。如果能证明演员明知是诈骗仍配合演出,就可能构成共犯。难点在于证据——通话录音、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至关重要。但在这种专业化、团队化的骗局中,嫌疑人往往提前串供、销毁证据,给侦办带来极大困难。若演员在参与过程中发现明显异常(如无任何影视制作流程、报酬异常、对方反复要求以特定身份隐瞒真实情况等),却仍选择继续配合,可能被认定为存在“放任故意”,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王天佑一句“以为在拍戏”和“已退圈”并未完全消除公众疑虑。在婚恋诈骗日益呈现“剧本化”、“演员化”趋势的今天,职业演员的专业演技若被不法分子利用,无疑极大增强了骗局的迷惑性和危害性。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骗术的升级,也反映了游离在灰色地带的“临时演员”业务所潜藏的法律与道德风险。
当表演的舞台从片场挪到真实的人生骗局里,一句“我在演戏”不再成为免责金牌。公众期待法律能给出清晰的答案,在利益驱使下,“入戏太深”的演员到底该为自己的“演出”负上多少责任。



